台湾百货柜姐遭恐怖男友散布自慰性爱片,还遭控是色情主播

2024-02-17 09:22

台湾高雄一名张姓男子与精品店柜姐的女友小美交往期间,多次偷偷录下两人视讯裸聊过程及自慰影片,未料两人交往不到半年分手,张男竟然将影片传送到女方和公司、亲友等,还诬指小美是网络色情直播主,女方气得提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考量他认罪,事后还持续关心女方互动良好,判刑10月定谳,可易科罚金。

根据判决书,张姓男子于民国111年1月至4月间与在百货公司担任精品柜姐的小美交往期间,乘小美以通讯软件LINE视讯裸聊时,偷录裸露胸部、私密处等身体隐私部位自慰。

后来双方分手,张男又在同年6月16、7日,接连传送露点自慰影片内容给小美,还恐吓胁毁要掉她一生。甚至将影片传送给小美的公司同仁、亲友,指称她是色情直播主。气得小美报案提告。

小美提告表示表示,先前张男有要求传送影片给他,但自己所传送的影片都没有露点,但张南侧录的影片都是有露点,且未经她同意竟侧录,张男也曾传送“等吃饱在看我老婆影片在开”之讯息,小美反问“什么影片”,张男表示是性感影片。

张男在一审审理时毫不认罪,扬言判决无罪后,将反告诽谤及诬告,法官因此判处有期徒刑8月,不得易科罚金;散布文字诽谤罪,则处徒刑6月,张男不服上诉,

二审时张男坦承犯行,并表示悔悟。法官认定,张男与小美以LINE视讯裸聊时,窃录女方裸露胸部、私密处等身体隐私部位自慰之画面;散布侧录影片之加害名誉讯息恫吓女方,使其心生恐惧,嗣亦传送讯息到女方之公司、亲友等,指摘女方为色情直播主及恐吓曝光影片。女方虽无调解意愿,但张男供称持续与女方有良性联络,不时关心女方,互动状况仍属良好,依妨害秘密罪和诽谤罪分处有期徒刑6月和5月,併执行刑10月定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