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 3.8刊宪,立法会明早11时举行特别会议首读

2024-03-07 17:35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日(7日)决定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于周五(8日)刊宪并提交立法会审议。立法会将于明日上午11时召开特别立法会会议。

23条立法

李家超倡立法会从速展开审议“早一日得一日”

立法会主席已根据《议事规则》第14(1)及(2)条,决定于周五(8日)上午11时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召开立法会会议,以处理《草案》的首读及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政府指,今次立法全面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及《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宪制责任,确保可早日有效维护国家安全。23条立法既是特区的宪制责任,亦有确实的必要性和急切性。香港特区曾经历国家安全受严重威胁,尤其是19年港版“颜色革命”、“黑暴”,带来难以忍受的惨痛经历。现今地缘政治更複杂多变,国家安全风险无日无之,手法层出不穷,威胁可突如其来,特区政府必须堵塞国家安全的缺口,尽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完成立法,国家安全受威胁的风险便少一日。 

特首李家超表示,为尽快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得一日,他已致函立法会主席,阐述《基本法》23条立法属整个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政府和立法会均有责任和必须尽一切努力,尽早完成立法。为达致“早一日得一日” 完成立法的目标,他建议立法会从速展开审议《条例草案》,考虑包括召开特别立法会会议,进行首读及二读,及尽早召开法案委员会会议,全速进行审议和完成立法程序。 

李家超又表示,特区要尽快完成23条立法,早一日得一日,早一日完成立法,国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维护,让香港能够全力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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