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议员关注“激光炮”未列入军火,政府:法例有“兜底”条款

2024-03-10 13:16

香港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今日(10日)继续审议23条立法草案。有议员就“与间谍活动相关的罪行”的释义提出疑问,包括在对于“军火”的定义中,质疑现时一些先进武器如“激光武器”或“激光炮”是否应包含在定义之内。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回应指“激光炮”等或会跌入条例中的“任何拟作该用途的其他物品”。

研究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相关的事宜小组委员会

▲立法会“研究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相关的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 。欧乐年摄

邓炳强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刘骏轩摄

民建联黄英豪提到“军火”的释义,指“连鱼雷都写埋”,质疑现时一些先进武器如“激光炮”是否亦应包含在定义之内。林健锋亦指自己“睇小说”亦看到新型军火器材或设施有可能超越现时或未知的用途,认为长远可研究不止于军火或其他仪器用途。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即使“激光武器”未有如枪械、鱼雷、地雷等列明在条例中,但只要是“任何拟在战争或武装冲突的物品或装置”都可包括在内。律政司亦补充指,明白有众多其他新型军火或禁地未能尽录,因此在第40条中有作“兜底”,即行政长官如合理地认为,并宣布某位于特区的地方为禁地,是维护国家安全所需者,则可借命令宣布该地方为禁地。

议员揶揄特朗普将机密文件四围放

委员会副主席、民建联陈克勤对于第37条“资料的保障”中,指官员离职时需将机密文件交还,举例指有位国家领导人70多岁,离职时却将管有的资料“摆喺车房、客厅、书房,每度都摆啲”,被控告时则称“老人家70几岁记忆唔係咁好”作理由,但仍然可去选总统,疑揶揄美国前总统特朗普。

陈克勤问及“年纪大”或“记忆差”能否作为“免责辩护”的理由。保安局副秘书长廖李可期回应时表示,上述理由暂未包含在免责条款之内,惟会否“从轻处理”或作为“免责辩护”的理由则需由法庭仲裁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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