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出招,严格限制大股东减持,防范绕道出货

2024-05-25 15:49

中国证监会收紧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昨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范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行为,同时增加大股东透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揭露义务,由发布之日(24日)起施行。

中证监发布上市公司高层持股管理规则,对公司股价低过发行价、每股资产净值,以及分红不达标等情况下,大股东减持股份,以及绕道减持都设有明确限制。

文件亦提出,要防范绕道减持,包括明确因离婚、解散、分立等分割股票后各方持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禁止大股东融券卖出或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性商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等。

同时,中证监细化违规责任条款,对违规减持可以命令购回,并向上市公司缴付价差等具体罚则,此外也强化了上市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的义务。

本次修订后的《持股变动规则》,吸收整合了《减持规定》中有关规范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董监高离婚分割股票后各方持续共同遵守原有的减持限制;优化了禁止买卖股票的视窗期,支援董监高依法增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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