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周五(31日)在官网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部分产品(第二批)关税减让的公告。
公告称,台湾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违反《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去年12月21日发布税委会公告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12项)关税减让,但台湾仍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取消对大陆的贸易限制。
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规定和程序决定进一步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
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自6月15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附件所列润滑油基础油等134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定税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继中国商务部去年12月15日认定台湾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构成贸易壁垒后,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2月21日再宣布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下石化业12项税目产品的关税减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