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董云虎,受贿逾1.48亿案开庭认罪

2024-06-27 17:45

周四(27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受贿一案。

安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受贿一案

▲安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受贿一案。(央视截图)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23年,被告人董云虎利用担任中央外宣办七局局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土地出让、企业经营和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1.48亿多元(人民币)。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董云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董云虎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董云虎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