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53人涉洗黑钱,疑与30宗骗案有关涉款7800万港元

2024-07-02 16:30

九龙城警区刑事部人员6月11至7月2日展开代号“春晖”的打击科技罪案及骗案执法行动,于全港多区拘捕37名本地男子及16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18至67岁,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

警察总部

▲香港警察总部

调查显示,被捕人主要为傀儡户口持有人,提供户口协助诈骗集团处理犯罪得益。被捕人与30宗不同类型的骗案有关,包括“猜猜我是谁”电话骗案、网上投资骗案、网上购物骗案、网上求职骗案有关,涉案总额共约7800万元,全部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

警方重申“洗黑钱”乃严重罪行,市民切勿开设银行户口予他人使用或将银行户口借予他人作非法用途。根据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项财产,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为犯罪得益而处理该财产,即干犯“洗黑钱”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500万元及入狱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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