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是全球出行大势,惟香港一直未有法例规管。运输及物流局与运输署向立法会提交文件,罗列伦敦、新加坡等6个地区规管网约车平台的做法,包括要求平台需持牌才可营运,局方亦建议对香港的网约平台“予以规管”;运输署在今年稍后将针对巿场上“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供求作研究,料一年内完成,作为日后规管网约车类别、数量、牌证要求等的参考。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将于本周五开会,讨论打击白牌车及规管网约车平台的初步调研结果。文件提及,政府对网约的士或出租汽车持开放态度,仅强调平台必须合法,已对此作出调研,在听取各持份者意见后,将拟定未来路向,目标在2025年就规管网约车平台订定立法建议。文件又列出深圳、新加坡、伦敦、堪培拉、多伦多及日本6个地区的法规,均规定网约车平台必须由的士或其他“持有相关牌证”车辆提供服务,并按审批条件营运;但大部分地区未有限制平台数量,仅日本规定只能由的士公司营运网约平台。
的士车队落重本叹不公平
文件续指,各地网约车平台均需在营运地点设立公司,营运年期亦有上限,期满需申续约。营运条件包括使用车辆需有合适牌照及保险,并为乘客购买保险;车辆要通过定期安全检查等要求;司机须通过身体检查、背景审查、持牌及有相关培训;平台要保存帐目等营运纪录,并按时呈交供当局审批,且要确保辖下司机及车辆合规。若平台违反发牌条件,则可暂停及撤销牌照;网约车司机亦只能驾驶持有相关许可证车辆,并透过持牌平台提供服务,否则亦是违法。
对香港会否对上述经验“照单全收”,文件仅提及“建议考虑”对香港网约服务予以规管,且考虑到交通压力,有必要限制服务车辆总量,并要评估现时“点对点”供求及质素,及明年的士车队投运影响。运输署将就“点对点”服务乘客需求及转变作调查,于6个月内检视进展,料在1年内完成研究。
新星的士同业联会会长陈伟明向《星岛》指,业界就的士车队投入“亿元级”成本,包括换新车及作网约配套等,若允许“非的士”作为网约车,其他平台成本会“低好多”,直接影响车队前景,“令人感到不公平”。的士车行车主协会永远会长吴坤成指,的士生意惨淡,不少司机开工不足,根本不用再加其他“点对点”服务,“向网约平台发牌会淡化的士角色,且多了网约私家车,条路会更加挤塞。”
Uber欢迎政府规管大方向
Uber则指,欢迎政府规管大方向,但期望同时能制订“可行合理”的网约共乘汽车发牌制度,强调任何的“供应数量限制”,均会影响成千上万的网约车司机收入,巿民可能亦要支付更昂贵的交通费。另外,高德打车及滴滴出行(DiDi)在截稿前未有回覆。
交通咨询委员会前委员、中大刘佐德全球经济及金融研究所常务所长庄太量指,全世界均有网约车平台,香港要急起直追便要尽快立法规管。对法规框架或要一年后才能面世,他指立法规管重点不是平台,而是网约车本身,如购买保险是否与的士“睇齐”。至于发牌会否对的士车队不公,他指政府要厘清应否为的士牌价下跌“负责任”,“若无责任,政府角色只是要确保路面上的出租车有足够保障。”
交通咨询委员会主席张仁良认为,政府需时总结的士车队经验,以研究怎样规管网约车服务,基本条件包括“确保乘客安全”、“车辆需通过安全测试”等,冀未来政策出台能与时并进,满足乘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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