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今日起接受登记,雇员最高可获2万元津贴

2024-07-15 10:00

劳工处今日(7月15日)公布推出“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再就业计划),并即日开始接受登记,鼓励中高龄人士投入劳动市场。

行政长官在去年《施政报告》宣布推行为期三年的再就业计划,旨在增加中高龄人士重投工作的诱因。 任何可在香港合法受雇的40岁或以上香港居民,并已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没有从事任何获酬工作,均可参加再就业计划。 若参加者连续完成六个月全职工作,可获发10,000元津贴,连续完成12个月全职工作则可再获发10,000元津贴。 完成兼职工作的参加者可获发半额津贴。 每名参加者在计划的推行期间最高可获20,000元再就业津贴。

聘请再就业计划参加者的雇主可同时参加中高龄就业计划,获发在职培训津贴。 为鼓励雇主聘请计划参加者,劳工处会延长合资格雇主在中高龄就业计划下可获在职培训津贴的期限至六至12个月。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再就业计划鼓励中高龄人士重返职场,协助释放社会潜在劳动力,同时惠及雇主和雇员。”

有意参加再就业计划的人士如欲了解计划详情及登记手续,可浏览专题网页(www.jobs.gov.hk/rea),或致电由政府委聘服务机构接听的热线2116 0131或2397 7277,亦可致电2951 4634联络劳工处。


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今日起接受登记,雇员最高可获2万元津贴 | 星岛环球网

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今日起接受登记,雇员最高可获2万元津贴

发布时间:2024-07-15 10:00

劳工处今日(7月15日)公布推出“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再就业计划),并即日开始接受登记,鼓励中高龄人士投入劳动市场。

行政长官在去年《施政报告》宣布推行为期三年的再就业计划,旨在增加中高龄人士重投工作的诱因。 任何可在香港合法受雇的40岁或以上香港居民,并已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没有从事任何获酬工作,均可参加再就业计划。 若参加者连续完成六个月全职工作,可获发10,000元津贴,连续完成12个月全职工作则可再获发10,000元津贴。 完成兼职工作的参加者可获发半额津贴。 每名参加者在计划的推行期间最高可获20,000元再就业津贴。

聘请再就业计划参加者的雇主可同时参加中高龄就业计划,获发在职培训津贴。 为鼓励雇主聘请计划参加者,劳工处会延长合资格雇主在中高龄就业计划下可获在职培训津贴的期限至六至12个月。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再就业计划鼓励中高龄人士重返职场,协助释放社会潜在劳动力,同时惠及雇主和雇员。”

有意参加再就业计划的人士如欲了解计划详情及登记手续,可浏览专题网页(www.jobs.gov.hk/rea),或致电由政府委聘服务机构接听的热线2116 0131或2397 7277,亦可致电2951 4634联络劳工处。


相关阅读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