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预警地震属“已知风险” 旅游保是否赔偿要看1关键日子

2024-08-13 15:08

日本宫崎县近海早前发生7.1级地震,当地气象厅在8月8日发布“南海海槽地震临时资讯(注意巨大地震)”,警告要对地震保持警戒。港府周一表示,鉴于日本当局向日本部分地区发出巨大地震预警,提醒身在日本或计划前赴日本的港人要提高警惕。 《星岛》向保险公司查询,有保险公司指,若在日本发出地震警示后投保旅游保险,并在日本旅游时遇上地震,由于地震属“已知风险”,旅游保险将不会承保地震相关风险,亦有个别公司指就今次事件作特别处理,承保有关风险。

南海海槽地震临时资讯(注意巨大地震)

▲日本气象厅在8月8日发布“南海海槽地震临时资讯(注意巨大地震)”,警告要对地震保持警戒。

港府表示,现时正值暑假旅游旺季,加上日本是受港人欢迎的旅游目的地,就日本当局向日本部分地区发出巨大地震预警,特区政府提醒计划前赴或已在日本的港人应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并留意日本政府最新公布。

保联:投保前已存在  属不保事项

若在日本发出地震警示后赴日旅游,一旦在当地遇上地震,旅游保险会否保障,关键在于何时投保。香港保险业联会提醒投保人,凡投保前已存在的状况,包括天气状况(如颱风)及自然灾害(如地震或海啸)等,都属于旅游保险的不保事项。故此,在地震发生后或地震预警已被广泛报导下才购买旅游保险,虽然保单仍然有效,但所有有关地震的损失将不会受到保障。而除了与地震相关的已知风险外,其他旅游保险的保障将不受影响,例如在旅游目的地患上伤风感冒而需求诊的医疗费用。

该会续指,就日本发出“南海海槽地震临时资讯(注意巨大地震)”警示是否属于已存在状况,则要视乎每张保单就“已存在状况”的定义去考虑。“已存在状况”适用全张保单所有项目(包括香港保安局发出的外游警示)。一般而言,如果属同一次事件的地震(包括当地政府界定为馀震或有关的损害)会被界定为已存在状况;如果当地政府界定为另一次事件的地震,则未必视为已存在状况。

保诚:已广泛报导 地震损失不保

保诚保险亦表示,任何在投保前已存在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或海啸)等,都属于旅游保险的不保事项。在地震发生后或地震预警已被广泛报导下才购买旅游保险,保单仍会有效,但所有有关地震的损失将不会受到保障。

虚拟保险公司Avo亦明确表示,因日本气象厅已发出预警,地震及地震可能所引发的灾难例如海啸属“已知风险”,旅客若于发出警示后才买旅游保险,有机会未能赔偿因地震及地震可能所引发的灾难所引致的索偿。不过,如受保人于外游日本期间发生与地震并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关係的事件,有关事件仍然是受保的范围。

富卫:此次承保相关风险

不过,富卫保险表示,如客户在此次警示发出后投保FWD网上保险平台的“自写意旅游保”,计划仍可承保有关风险。但强调此次警示为个别事件,会密切留意事态发展再作调整,并适时作出公布。

至于若在本月8日、日本气象厅在发布“南海海槽地震临时资讯(注意巨大地震)”警示前投保,若现在决定取消旅程,能否索偿旅程取消保障?

取消行程 个别公司可赔偿 

富卫保险指,如受保旅程必须取消,以及受保人已预先支付公共交通及住宿费用,而不能经任何其他渠道来弥补,其旅游保险将赔偿有关损失(减去得到退款)给受保人。公司又指,其旅游保之头等计划,会保障受保人于出发前不论任何原因取消或更改旅程,相关公共交通和住宿费用慹有高达50%保障。

Avo则回覆指,虽然日本气象厅发出“南海海槽地震临时资讯(注意巨大地震)”警示,警告未来可能会发生巨大地震,但有关地震及地震可能引发的灾难如海啸现在未有发生。因此,如已投保该公司旅游保险的客人现在决定取消行程,有关的损失按金或旅程取消费用并不是受保的范围。

Avo指,根据公司的保单条款,如果受保人于旅程预定出发日期前7天内及保单签发最少24小时后发生,已计划前往的旅程目的地发生天然灾难致使受保人不能展开旅程,公司会赔偿不能退回已支付旅游安排的费用损失,最高赔偿额为2万港元。

保诚就指取消旅程保障,是保障因必须及无可避免的情况下而取消的旅程,如地震引致的航班取消,保单必须在地震发生前已缮发。该公司指,如于出发日前7天内因香港政府就该地震事件首次发出黑色(100%保障)或红色(50%保障)外游警示而取消旅程,亦属保障项目。

港府吁登记外游行程及联络

据保安局外游警示网页的公布,现时仅日本福岛第一核电厂附近区域,现正生效“黄色外游警示”,而日本其他区域则没有外游警示。

港府呼吁市民前往外地时,可使用入境处的“外游提示登记服务”(www.gov.hk/roti)登记外游行程及联络方法,让入境处在有需要时透过适当途径,包括流动电话短讯,向他们发放实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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