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摩羯袭港,三号强风信号现正生效,天文台表示在今(9月5日)下午6时20分,改发八号烈风或暴风信号。 作为“打工仔”,最关心必定是“打风几点可以收工”、“打风喺屋企要唔要WFH”,以及明早“落波几点要返公司”。 《星岛》网整合劳工处《台风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则》、《台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安排(参考指引)》及《雇员补偿条例》,以8条问答题回应一众打工仔疑问。
1. 红雨/黑雨/八号风球要返工?
劳工处订立的《台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则》(下称《守则》)列明,当黄色或红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期间,雇员应如常上班。 在八号风球、九号或十号台风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时,除必要人员外,不应要求其他雇员上班。 而必要人员在安全的情况下,需按协议的安排返回工作地点上班。 而雇主则应以雇员安全为先,不应要求必要人员实时前往工作地点。
2. 8号波可否提早收工?
如果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在工作时间内发出,除非有危险,否则在室内工作的雇员应如常工作。 天文台一般会在八号台风警告前两小时之内发出预警,让雇主有充裕时间,按行业/机构的实际情况,提早让雇员分批下班,以保障他们的安全和缓和交通拥挤。
而在户外及空旷地方工作的雇员,在可行的情况下,应尽快暂停所有户外工作,并到安全的地方暂避,直至天气情况许可,才恢复工作。
3. 雇主可要求WFH在家工作?
根据《守则》,列明在八号风球、九号或十号台风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时,雇主不应要求雇员上班,除非双方有事先协议工作安排。
经历新冠疫情,不少公司采用办公室及在家工作的混合模式,而按劳工法例本港并无“风假”。 根据劳工处《守则》,雇主应按机构运作需要及服务迫切性等,只要求绝对必须的人员在恶劣天气期间上班; 当天气情况继续恶化,雇主应安排雇员在家工作。 劳工处表示,在热带气旋警告取消后,雇主应体谅个别雇员情况而作弹性处理,例如容许雇员在家工作或有较宽裕的上班和复工时间。
4. 8号风球落波后应何时复工?
如8号信号在工作时间内取消,在安全和交通情况许可下,雇员应按早前与雇主预先协议的复工安排及时间返回工作岗位(如适用)。 打工仔普遍于2小时内复工,《守则》亦有同样建议。 但由于《守则》并非硬性规定,雇主及雇员其实可自行决定复工时间。
根据《守则》,若雇员因天气恶劣而有实际困难,未能准时到达工作岗位,雇主不能以此理由将他即时解雇,否则属违反《雇佣条例》。
5. 打风期间返放工发生意外或死亡,责任谁属?
根据劳工处《守则》,在8号或以上台风警告、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间,法例列明“前4后4”,即员工在工作时间开始前或终止后4小时内,以直接路线,往返工作地点以及居所途中,如果遭遇意外受伤或死亡,一律被视作在受雇期间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雇主必须负起《雇员补偿条例》下的补偿的责任。
如雇员在上、下班期间(4小时内)遭遇意外受伤,雇员遭遇工伤意外后,应尽快向雇主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提交报告。
6. 打风返工可要求特别交通津贴?
在一些恶劣天气情况下(例如八号或以上台风警告或极端情况生效期间),不少公共交通会暂停或只提供有限度服务,雇主应为须往返工作地点的必要人员提供交通津贴或支付实际的交通费用。 如必要人员因恶劣天气导致没有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务往返工作地点,雇主须切实考虑为他们提供安全的接送。
7. 恶劣天气不上班会否被扣工资?
雇主与雇员若无就黑色暴雨警告或8号风球事先订明工作安排协议,期间雇员若因恶劣天气或因不受控制的因素而影响上班或未能准时上班,雇主应体谅雇员,如雇员的解释合理,不应扣除他们的工资。
8. 雇主能否以年假/法定假,补偿因打风损失的工时?
对于因恶劣天气而未能及时上班的雇员,雇主不应无故不发放工资、勤工奖、津贴,或扣减雇员在《雇佣条例》下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以补偿损失的工作时间。
为补偿因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而损失的工作时间,若雇主减少雇员有权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及休息日,即属违法。 如雇主担心雇员滥用机制而故意迟到,可以协商以工作时数补回迟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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