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香港籍女子小美(化名)控告另一名台湾女子阿芳(化名)介入她与丈夫阿德(化名)的婚姻,并要求损害赔偿。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阿芳必须赔偿小美10万元(新台币,下同)。可上诉。
▲一名香港籍女子小美(化名)控告另一名台湾女子阿芳(化名)介入她与丈夫阿德(化名)的婚姻,并要求损害赔偿。(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根据小美的说法,她与阿德于2019年6月结婚,两人婚后共同居住英国。然而,阿德与前女友阿芳在2022年重新透过WhatsApp取得联系,并借由IG展开互动。小美痛批阿芳明知阿德已婚,却不顾两人之间的夫妻关系,与阿德保持犹如恋人般的互动,互传暧昧讯息“跟老公回到第一次认识的地方,我们一直都是狗男女”、“我觉得我们要生小孩的话要生女双…”,甚至互相传送裸露照片。
小美在2022年5月中旬,于阿德的手机内发现两人之间充满性暗示的对话与裸露照片,这才惊觉丈夫与阿芳之间的不当关系。她多次告诫阿德停止与阿芳往来,却遭无视。阿德还于2023年3月赴台,与阿芳在台中游玩并过夜,甚至住在阿芳位于台北内湖的住所。阿芳更于同年7月跟随阿德回英国,直接入住小美与阿德的婚后住所,让小美感到婚姻受到严重威胁。因此请求精神抚慰金70万元。
面对小美的指控,阿芳则辩称,照片和对话的确属实,但那些都是她与阿德在交往期间的内容,与婚后无关。她声称自己并无破坏婚姻的意图,发布照片只是在“开玩笑”,并认为小美是为了打离婚官司而刻意夸大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阿芳在明知阿德已婚的情况下,仍与其保持不当往来,甚至公开亲密照片,已严重超越社会容忍范围。法官指出,阿芳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小美的配偶权,还对她的婚姻造成重大打击。法院最终判决阿芳赔偿小美精神损害10万元。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