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男子阿国(化名)是3个孩子的父亲,本身领有极重度身心残障证明,无收入维生,也无谋生能力。阿国指控孩子们对他不闻不问,完全没有负担他的生活费用,因此依据所在县市每人月消费支出为基准,请求3个孩子均按月给付扶养费8445元(新台币,下同),直到他死亡的前一日为止。
▲重度身心障碍男惨了,年轻时干了一堆坏事,3个孩子都不养他,法官审理后判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法预审理,阿国的长女指控,父亲当年当水电工,母亲是家庭主妇,负责照顾他们3名子女,父亲却常对母亲严重施暴,还曾打到无法下床,若母亲跑出去躲避,父亲就对他们3人精神暴力。而且父亲当年有外遇,并曾将对方带回家,他们也都有见过。
离婚后,父亲不曾前来探视,也没给扶养费。而她目前经济也十分困窘,还需独力扶养与前夫所生的2名未成年子女,并没有能力可负担父亲的扶养费用,因此声请减免她的扶养义务。
阿国的第2个孩子指控,父亲时常殴打母亲,还曾曾将母亲打到吐血,他也时常无故遭父亲痛打、搧耳光,造成他自幼重度创伤,目前仍要去身心科就诊。父母离婚后,他们回外婆家住,自此父亲未曾探视或关心,也未曾给付扶养费。
阿国的小女儿指称,她常看到母亲被打到遍体麟伤,他们也承受到很大的压力,经常半夜被叫起来训话。父母离婚后,她曾因就学问题和父亲同住半年,但国二后就回外婆家住。而且她目前无业,在家照顾2名未成年子女,全赖先生赚钱养家,她并无能力负担父亲的扶养费用。
法官考量,阿国当年因为车祸致伤,领有极重度的身心障碍证明,目前租屋居住,曾领劳工保险一次领取老年给付63181元,每月领有敬老福利津贴3000元,2023年并无所得,仅3部残值为0的车辆,名下并无财产。法官认,阿国已无法以自己之收入、财产,维持自己生活,确属不能维持生活之人。
阿国的前妻到庭证称,她被家暴长达13年,阿国也威胁孩子们,情绪不好就不让他们睡觉,阿国常动手打她,其中2次最严重,1次在工地被拿铁椅打,她开车躲进汽车旅馆,下车后腿不能走路,是用爬的进去。
另一次是因阿国外遇,她被阿国从客厅拖到地下室,又拖到一楼殴打,因为她已无法忍受暴力,又担心子女的安危,便趁机先将孩子们的户籍迁回娘家,再与阿国协议离婚,并约定由她担任孩子们的亲权人。离婚后阿国不曾探视、关心或给付过孩子们的扶养费用。
法官审酌,阿国屡对他们母子4人施以精神或身体侵害,养育子女如役牛马,戕害孩子们的身心健全发展甚钜,且无正当理由未善尽扶养之责。法官认,阿国与孩子们长年几无联系,情感严重疏离。日前依法宣判,免除他们对于阿国之扶养义务。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