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警查案时偷iPad,停职期间再盗平板,3罪判囚15个月

2024-11-05 16:52

31岁停职男警早前承认去年调查爆窃案时偷取iPad及珠宝等财物,今再承认于牛头角君立酒店趁内地男子登记入住时顺手牵羊,偷走包括iPad Pro在内的财物。停职警共承认3项盗窃罪,今于粉岭裁判法院判监15个月。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判刑之馀,指责被告行为严重违反诚信及损害警队声誉。

法院

被告为许浩诚(31岁)。张官指,调查爆窃案期间偷窃的案件中有2项盗窃罪,被告在工作时犯案,严重违反诚信且损害警队声誉,加上心理报告显示,被告并非因心理问题犯案,决定在减去认罪扣减的三分一刑期后,判被告监禁12个月。

至于酒店盗窃案涉及一项盗窃罪,张官指被告利用受害人的一时不小心来犯案,考虑后决定判被告监禁6个月,当中3个月刑期与前案同期执行,即共入狱15个月。被告须向酒店盗窃案的事主赔偿5,200元。

辩方求情时引述被告心理报告指,被告面对工作压力,加上在社会运动期间被网民起底、投资补习社时损失大量金钱,导致出现抑鬱及自杀倾向,以及适应障碍(adjustment disorder)。辩方称,被告仍有150万元存款,因此并非因经济问题而犯案,又透露被告与女友相恋多年准备结婚。

被告被控于2024年7月21日,在香港九龙牛头角宏光道15号君立酒店大堂偷窃一部iPad Pro、一个67W充电插座及3条充电线,总值港币5200元,上述物品为李世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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