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滥用公屋/公屋富户】政府表示会多管齐下及风险为本,打击滥用公屋的行为,房屋局局长何永贤今(20日)回覆经民联刘业强书面质询时表示,过去两个年度当局合共收回5,000个被滥用和违反租约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单位,而今年到9月底就收回约1,400个公屋单位,确认有16个租户在申请公屋时瞒报在内地拥有物业。
▲政府表示会多管齐下及风险为本,打击滥用公屋的行为。
公屋富户方面,房屋署于过去一年去信内地不同省市及澳门机构,并获确认有16个租户在申请公屋时瞒报在内地拥有物业。因有关租户的资产净值超逾申请公屋的限额,房委会已向他们发出“迁出通知书”。
另外,房委会由2023年10月开始接连推出多项有效新措施,当中包括要求住户由甫入住开始,每两年申报一次居住情况及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截至2024年10月,须在首两轮申报,即2023年10月及2024年4月批次的共约34万住户当中,合共有约4,000个住户,因不同原因主动交回或被收回单位。
违房屋条例个案 最高被判实时监禁30日及两星期
房屋局又表示,过去两个年度,因违反《房屋条例》而遭检控的个案约有389宗,其中344宗被判罪成,7名住户因此而被判监,当中最高判刑的两宗个案分别为实时监禁30日及实时监禁两星期。
举报滥用须实名 由房委会专责人员面见
房委会将会在明年1月推出“善用公屋资源奖励计划”,为提供确切情报并以实名作出举报滥用公屋的人士提供奖赏,找出更多滥用个案。对于有意见指计划或会破坏邻里关系,房委会认为公屋住户不会希望邻里间存在滥用公屋的租户,因为这些行为会造成不公,甚或滋扰及影响公屋的居住环境。而为减少滥报及确保资料真确,当局指举报人必须以实名举报,并须由专责人员进行面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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