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6 星期日 01:45:34

劏房规管︱政府建议出租未登记或不合规简朴房,最高罚款30万元及监禁3年

发布时间:2024-11-27 11:14

今年《施政报告》提出规管“简朴房”。政府下周一(12月2日)起,将就有关方案咨询持分者意见,咨询期明年2月10日结束。

李家超

▲特首李家超10月发表的《施政报告》提出取缔劣质劏房方向。资料图片

政府将于12月就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的出租制度展开咨询。

▲政府将于12月就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的出租制度展开咨询。资料图片

劏房︱简朴房获认证后如被发现不合规 租出仍会被罚

政府当局初步建议,出租未获认证或未取得有效宽限期,或者已获认证但随后又被发现不符合最低标准的“简朴房”,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30万元及监禁3年。

房屋局向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最新文件,列出多项违法情况及罚则,包括业主和将单位进一步出租的“二房东”,均须负上刑事责任。为确保业主及“二房东”遵守规管制度下要求,政府建议在“简朴房”条例草案中将以下主要行为刑事化,而房屋局局长亦会获赋权就“简朴房”规管制度下的罪行进行巡查、搜证、执法和检控等行动。

文件又提到,为杜绝“阁楼房”、“树屋”等不适切居所,并考虑到分间单位普遍需铺设实心地台以竖设排水渠,“简朴房”的居住空间的净高度要求为由楼面量度至天花板最少2.3米,而由楼面量度至任何横樑的底面则为最少2米。此外,“简朴房”内部楼面面积最少要有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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