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乡代丈夫阿德(化名)与小三小萱(化名)婚外情,导致小萱流产,小轩还在网路上挑衅,小美因此提起侵权损害赔偿告诉,请求2人赔偿100万元(新台币,下同),法官判决小萱须赔偿20万元。可上诉。
▲丈夫阿德与第三者小萱于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发生性关系,小萱甚至透过脸书传讯小美挑衅,曾因此怀孕流产。(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小美控诉,他与阿德于2024年6月19日结婚,育有三名子女。丈夫阿德与第三者小萱于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发生性关系,小萱甚至透过脸书传讯小美挑衅,曾因此怀孕流产;阿德也承认与小萱的婚外情,导致小美身心重创,因此提告要求两人连带赔偿100万元。
小萱辩称,她在2022年底认识阿德时,对方声称已无婚姻关系,并以选战需求为由,带小美参与活动掩人耳目。她坦言直到2023年5月底才确认阿德仍未离婚,随即中断联系,并强调自己也是受害者,否认故意破坏他人婚姻。
最后辩论时阿德未出席,仅透过书面否认婚外情,辩称与小萱仅是金钱借贷关系。然而,法庭调阅的对话纪录与照片显示,阿德与小萱之间不仅存在亲密关系,甚至涉及怀孕相关对话,证据确凿。
法官认定,婚姻系基于亲密性与排他性之结合,任何破坏夫妻间信任与生活的行为,均属对配偶身分法益的侵害。小萱明知阿德已婚,仍与其维持不当关系,构成侵权,至于小美要求的100万元赔偿,法官考量情节轻重及双方责任分担,裁定被告2人侵害其配偶权所受非财产上损害为40万元,被告2人内部间分担数额,即被告2人相互间应各分担20万元。因此小萱须赔偿小美20万元。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