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长高虹安在“立委”任内涉嫌浮报助理酬金等案,一审判刑7年4月,目前停职中,“高院”认为关键法律条文“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第1项规定,有“违宪”争议,裁定全案停审声请“释宪”;对此,高虹安下午透过录像回应表示,尊重与肯定“高院”合议庭的决议,也再次重申自己绝没有贪污,希望尽快还她清白。
▲针对“高院”裁定停审声请“释宪”,高虹安今天下午表示,尊重与肯定“高院”合议庭的决议,也再次重申自己绝没有贪污,希望尽快还她清白。(高虹安提供)
高虹安傍晚以自拍录像回应表示,“我尊重今天‘高院’合议庭的决议,我同时也高度肯定合议庭从‘宪法’的高度,以及人权保障的角度声请宣告‘违宪’,同时我也要再次重申,我没有贪污不法,希望能够尽快还我清白。”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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