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相关弊案,不服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再获台北地院裁定交保,提出抗告,“高等法院”1日作出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
台北地院昨(2)日开庭,柯文哲经讯问3小时15分钟,合议庭最终裁定4人全部羁押禁见。对此,律师吕秋远提到,北院这次立场转变的考量是“高等法院”的裁定,“据高等法院这次裁定的意旨,地方法院确实也只能羁押,因为没有别的方式避免被告等串供”。
▲台北地院2日晚间召开第3次接押庭,讯问至晚间9时15分结束,合议庭裁定柯文哲等4人羁押禁见。
律师吕秋远今(3)日在脸书发文指出,柯文哲从交保金3000万到7000万,最后收押,“台北地院立场转变的考量是什么?”他指出“是高等法院的裁定”,“高院”在1日发回的裁定内容里,直接认定柯等4人有与其他被告、证人勾串的可能,并且认为还有共犯没有到案,还列出7项柯文哲在案发前串供的事实,因此要北院思考,重金交保、电子脚镣都是为了要避免逃亡,但要如何避免串供。
吕秋远表示,为防止逃亡,上一次北院的裁定是加重保金、上电子脚镣,“但这一次,高院直接说,地方法院如果不要羁押,请你们想办法避免串供。据“高等法院”这次裁定的意旨,地方法院确实也只能羁押,因为没有别的方式避免被告等串供,地院下这个裁定的原因,应该是“高院”发回的意旨要求”,因高额交保金、电子脚镣只能避免逃亡。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