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退市海越及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2026-08-31 19:51

星岛财讯,2026年8月31日,上交所对退市海越及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9 号、30 号、31 号、32 号、33 号、34号、35 号)查明的事实,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鑫金控)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4 月修订)》第13.2.1条、第 13.2.3 条,《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 月修订)》第13.2.1条、第 13.2.3 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控股股东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彬,时任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佳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财务副总监帅国强,时任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苟斌辉,时任监事会主席、计划财务中心经理杨斌予以通报批评,并公开认定王彬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曾佳 5 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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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司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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