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财讯,9月14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在保证采购需求和时效性的前提下,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有利于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保护环境、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目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及时向供应商支付合同资金。对于有预付安排的合同,鼓励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百分之四十以上,保障紧急采购活动有序开展。
来源︱宏观动态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星岛财讯,9月14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在保证采购需求和时效性的前提下,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有利于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保护环境、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目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及时向供应商支付合同资金。对于有预付安排的合同,鼓励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百分之四十以上,保...
2026-09-14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