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金易”平台将于本月26日正式投入服务。 政府继4月19日宣布首两间加入积金易的强积金受托人后,于5月24日亦于宪报刊登了第二批法律公告,宣布第3至第5间强积金受托人加入积金易的日期。
▲“积金易”平台将于本月26日正式投入服务。 网站截图
积金局主席刘麦嘉轩在网志表示,为迎接“积金新世代”来临,积金局及积金易平台公司总动员做足筹备工夫,包括向公众多渠道宣传“积金易”,为首两间加入“积金易”的受托人所服务的雇主,以及他们的中介人安排“积金易”体验日和培训受托人的前线服务人员等。
她指,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协助雇主由现有受托人系统转至积金易。 她解释,由于雇主有法律责任准时处理雇员的强积金事宜,因此鼓励雇主当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后,立即善用“积金易”为员工供款以及为新员工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及时间,供款更快更准,避免迟供款而要交附加费。
“积金易”实用贴士:
贴士一:受托人会在其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前,向雇主发放关于如何注册“积金易”的信息包。 首两个加入“积金易”的受托人早前已先后向参与其计划的雇主发放信息包,提示他们分别可在 6月12日及7月12日起注册“积金易”。 大家要留意受托人提供给你的积金易启动码,他们开户时只要输入启动码,就能简化注册的程序。 而当相关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后,公司的有关资料,例如现时雇员资料、工资组别、自动转账安排等,都会从受托人系统自动转移至“积金易”。
贴士二:如果雇主暂时仍继续以支票缴付强积金供款,支票收款人维持不变,但支票则应邮寄至积金易平台公司(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或送到三间“积金易”服务中心其中一间的投递箱(详情见“积金易”网页),雇主切勿将支票交到受托人的分行或服务中心。
贴士三:雇主应尽快转用“积金易”上附设的电子支付方式供款,既方便、 又快捷,更可避免因邮递延误而导致迟供款而要交附加费的情况。
贴士四:如你的强积金计划仍未加入“积金易”,所有行政及供款安排会维持不变,直至有关计划加入后,雇主就可以在“积金易”处理所有行政和供款工作。
贴士五:如果雇主在登记“积金易”时需要帮助,他们可以通过“积金易”热线电话 183 2622 和电邮 enquiry@support.empf.org.hk、亲身到任何一 间“积金易”服务中心(共三间)或承办商所属集团旗下门市(共 12 间)的“积金易”自助服务机寻求协助,或预约“积金易”外展服务。 有关 “积金易”的联络资料可以在网页的“联络我们”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