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

2026-11-02 15:17

金融法草案11月2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二次审议。

金融法是我国金融领域管总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定位于金融法律体系中的“1”,发挥指导、统领、规范作用。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的法律“N”以及其他金融法律法规“X”,需与“1”确定的基本规定对标对表、立修并重,具体规范各领域的金融活动,“1+N+X”共同构建科学完备统一的金融法律体系。

金融法草案突出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聚焦完善金融基本法律制度,强化对金融各领域法律法规的协调统领,对涉及金融发展根本性、原则性、方向性问题明确法律要求。采取通则性立法模式,从顶层设计和宏观层面及时覆盖法律空白。

金融法草案突出系统性、全面性,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集成,推动构建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全面覆盖现代金融体系各方面全过程的基本法律规范,为其他金融法律法规提供基本法律框架和原则,着力补齐补强金融法治的空白盲区和短板弱项,实现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

金融法草案坚持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解决制约金融高质量发展中的法治难题。在强监管方面,草案将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健全监管责任分工体系,强化监管履职保障和监管问责;促进部门间、央地间的监管分工协作;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

在防风险方面,金融法草案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机制,压实各方处置责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风险处置原则,强化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重点解决处置授权和处置资源不足等问题;强化风险处置与司法程序、刑事打击的有效衔接。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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